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传:2023-07-11 16:53:52  浏览量:10


各位老师、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放假前后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自查

1.各实验室须对照《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组织自查,重点对本实验室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高压气瓶、高压灭菌、水电等集中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2.对实验室自查或学校抽查、学院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确保放假前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学院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应完成的工作。

严格落实水电安全措施,对相关设备尽可能采取断电、断水、断气、门窗关闭措施,精密贵重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水浸、防雷、防台风等措施。离开时,按照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进行检查登记。暑假期间不开展实验的时间段内,各实验室提前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的有效措施,重点关注有低温储存、通风良好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及废弃物的存储安全,确保不因断电等造成安全隐患。所有实验室要求配备应急备用钥匙或门禁卡,交由各实验大楼楼管处统一保管,以便应急取用。

2.暑假实验人员报备和实验风险控制。

暑假期间原则上暂停开展存在安全风险的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确需开展的指导老师须到现场指导,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措施。暑假期间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均需要在71317:30点前完成微信小程序的填报,未填报微信小程序的实验责任人或研究生指导教师,视同暑假期间不开放实验室。暑间留校实验的研究生导师应同时在校共同实验或指导科研,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3.过夜实验报备,未经学院批准不得进行通宵实验。

对于确因项目需要必须开展过夜实验的实验室,须于工作日上午11点前向学院值班人员提交《附件2:轻工学院通宵使用实验室申请书》,由值班领导审批,一份交由楼管处备案。应写明实验内容、实验涉及试剂、设备,以及实验内容风险评估,实验期间实验室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同时,物业管理人员当天严密关注该实验室的情况,如有意外及时处置。物业管理人员夜间清场时所有未报备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离开实验室。

4.暑假期间进行装修等施工的实验室,需签订《附件3:轻工学院 建筑(装修)工程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实验室内可能因施工引发安全和盗窃事故的设施和材料作妥善处理和预防,并在施工区域的明显位置张贴项目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时长、承建单位、联系方式及管理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施工期间,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实验室或实验楼内发生饮食、留宿及抽烟等行为。如涉及消防报审报批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报审报批手续。

5.在校实验室师生应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工作。

若有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需及时联系实验大楼楼管对其进行盘查和登记、确认身份。实验大楼内禁止停放电动车,禁止在实验大楼内外为电动车充电,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6.若遇到实验室安全意外时,保持镇定,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应急处置,并立即联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员及值班老师处置。

各实验室应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每台设备的安全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温馨提示:

物业日常维修电话:87112504

水电维修电话:87112944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120

校医院急诊室:8711237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

附件2:轻工学院通宵使用实验室申请书.docx

附件3:轻工学院建筑(装修)工程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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