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科室:科技合作与转化成开发科,87110537,笃行楼911室)
1、资格审核:科研院网页“下载专区”-”其他表格“处下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填写打印并到表上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签字盖章,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交至笃行楼911室;
2、入库:特派员与企业分别按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下称“华转网”,https://www.sctcc.cn/#/)流程进行注册;
3、技术对接:入库完成后,特派员与企业在华转网上进行对接,企业发布需求—特派员对企业提出的需求进行响应—企业对特派员提出的方案进行响应;
4、签订协议:对接完成后,特派员与企业签订横向技术合同与派驻协议,并通过华转网提交合同与派驻协议电子版,提交待学校、省科技厅审核;
5、项目研发:项目研发经学校、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派驻协议书(一式5份),前往笃行楼911室开发科开用印审批单盖校章,并请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一份交由科技合作与转化处开发科,一份交省科技厅。
6、项目验收:项目完成且经过企业自主验收后,可在华转网申请结题,结题后可申请资助。
7、省级项目认定:项目验收通过后,可申请省级科研课题立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