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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赛的通知
上传:2023-10-31 10:46:16  浏览量:12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学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将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赛的通知(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内容

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一)成长赛道

面向中低年级学生(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

面向高年级学生(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部分专业五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2)

三、赛程安排

校赛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一)平台参赛报名(2023年10月—2023年11月6日)。所有参赛选手赛前均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二)院(系)遴选推荐(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2日)。学校根据各院(系)报名情况分配校赛复赛名额,院(系)遴选已成功在大赛平台上报名的选手参加复赛(遴选方式自行安排)。请各院(系)于11月12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将参赛报名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比赛材料(每个选手一个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组别—学院—姓名)电子版发送至career1900@126.com;附件4汇总表需要提交院(系)盖章的纸质版,于11月13日12:00前交到五山校区1号楼1103室。

(三)校赛复赛(2023年11月12日—2023年11月20日)。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选手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选出晋级校赛决赛的选手若干。

(四)校赛决赛(2023年11月下旬)。参加校赛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大赛奖励

(一)本次大赛根据赛道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根据校赛报名情况),学校将为获奖选手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具体后续通知)。

(二)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和优秀组织奖10个。每名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积极宣传和组织大赛的院(系)给予“优秀组织奖”表彰。

(三)优秀获奖选手有机会被推荐参加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东省赛。

五、参赛要求

(一)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最终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院(系)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附件1: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赛成长赛道方案.docx

附件2: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赛就业赛道方案.docx

附件3: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4: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赛参赛报名表.docx

附件5: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赛报名汇总表.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