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登记审批指引
(主管处室:科技规划与综合处 电话:87110085 地址:笃行楼910室)
一、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学术会议均需学院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
二、国内学术会议
(1)各单位举办的国内一般性学术会议,由学校各学院、其他二级单位及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自行审核。
(2)参会人数超过50人(含)的全国性业务会议由科学技术处审批
(3)参会人数超过100人(含)的重要会议,还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国际学术会议
国际学术会议审批参照国内学术会议审批流程,还需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