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合同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上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请各位老师在完成合同商定、双方盖章后,按照下述流程办理技术合同网上登记手续并准备相关材料:
一、登录
请各位申请人进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页面: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并使用广东省科技厅申报各类项目统一账号登陆,如果遗忘账号密码或无账号,请自行注册,校内老师请咨询本学院科研秘书。
二、选择“填写申请书”
登陆后,进入主界面,请按顺序选择如下步骤 : 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如下图:
三、选择技术合同登记
进入界面后,请按顺序选择如下步骤 ,详见下图:
四、开始填报新项目
选择“卖方单位”开始填写申请,注意:这里选填“卖方单位”即可自动填充我校信息(我校作为乙方卖出技术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都为卖方合同)。见下图:
(选择卖方信息后自动填充学校信息)
五、填写合同基本信息和买方信息(如下图):
注意:
项目名称需与合同一致;
项目来源请选填“计划外”;
关联交易务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如买方为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则选填“是”;
技术交易额不包括设备购置费、材料费等费用;
合同结束日期为晚于登记当天;
除了专利转让类以外,其它类别的合同都选填“未涉及知识产权”。
请申请人注意,合同基本信息栏,买方信息栏所有红色星号项必须全部填写完成才能保存提交,否则页面有可能会刷新丢失所有填写数据!
附件上传:
选择“增加新附件”上传附件,上传相关附件后记请记得保存,填写检查后再提交(如下图):
注意,各类合同需上传的附件有:
1、开发类需的上传附件:
A、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文件;
B、项目费用清单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
C、项目技术方案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
2、涉及知识产权转让类的合同需提交相附件有:
A、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文件;
B、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须提交变更后转让权属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证书(原件)。
3、咨询、服务类合同需上传的附件有:
A、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文件;
七、相关材料的说明:
1、上传合同应为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文件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项目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名后送至成果办盖章,建议合同盖章时一并送来盖章);
3、项目费用清单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技术合同专用章);
4、项目技术方案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技术合同专用章);
5、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须提交变更后转让权属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证书(原件)的扫描文件。
申请人可登录我校主页-机构设置-科学技术研究院主页,点击“下载专区”-“技术合同登记认定”,下载相关文件模版(如下图)。
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广东省第二技术合同登记点(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87110537
附:技术合同分类
注意: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以及转让合同现在都需要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认定登记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授权人或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不享受免税政策!
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一)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三)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不享受免税政策!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