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团体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06浏览次数:2923

校内单位加入国内外各种学术团体办事指南

(主管处室:科技规划与综合处 电话:87110630 地址:笃行910室)

  

一、提供拟成立或参与学术团体的章程。

二、提供学院审核后的承诺函:学院承诺为该学术团体提供保障条件(如学术团体有经费、场地要求),负责日常管理,并推荐管理代表。

三、科研院综合处审核。

四、主管校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