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通知,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启动申报,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
二、各类项目指标及上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
学校将于近期把申报指标限额分配到各学院,所述指标包括“学院指标”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指标”,其中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指标由学院统一协调,实验室一线科研人员优先申报;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指标直接下达至实验室,一线科研人员优先申报,确定申请人后报清单至科研院,申请材料通过申请人所在学院提交。
国家重点实验室指标单独下达,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根据限额推荐有竞争力的申请人员。
(二)杰出青年项目
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不限项,请各学院组织有竞争力的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三)申报情况反馈
请各学院在7月5日中午12:00前将面上项目指标使用情况及拟申报杰出青年项目名单(附件4)的PDF扫描盖章版和excel版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与基地处,jck@scut.edu.cn,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1年提交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以上的;
4.申请人2021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5.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报过程中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申报系统中线上签订申请人真实性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动物伦理证明请申请人个人按照以下链接流程办理http:/lac/2017/1112/c12949a229106/page.htm
人体伦理证明请参照附件5填写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均为7月9日(周五)上午10:00。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4.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没有帐号的申请人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通。
(二)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二级单位、学校审核后按程序提交。《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及项目申请书模板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工作提醒”下载。
五、时间安排
6月21日 | 系统开放申报 |
7月5日12:00前 | 学院报送面上项目指标使用情况及拟申报杰出青年项目名单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
7月9日10:00前 | 提交人体伦理审查材料 |
7月29日16:00前 | 学院系统审核提交申请书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
8月4日17:00前 | 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提交至科技厅 |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与基地处基础研究项目管理科:孙戈、黄伟先,jck@scut.edu.cn,87110629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蔚,22236306-8001
省基金委业务咨询电话:指南业务咨询:杨汶、王倩,020-87567871、7870;申报业务咨询:陈佳思、周晓燕,020-87567835、7807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基础研究处,路智林,020-83163889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