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浏览次数:1204

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广东省科技厅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及“放管服”改革相关部署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的验收工作。

本次验收委托各二级单位组织,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报告》(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纸质版双面打印1式2份,左侧三订装订;电子版命名为“二级单位全称-姓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三),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请各二级单位依据任务书和验收材料对研发内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代表性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资金使用、预算执行与调整等进行评价,综合考量项目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档案管理等情况,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结题三类。

①能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验收结论为通过。

②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或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③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且财政经费使用合规,验收结论为结题。

3、各二级单位须在91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验收报告》纸版与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黄伟先、孙戈,87110629;

材料提交地址:笃行楼中座910B。

邮箱:jck@scut.edu.cn

附件: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报告.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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