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浏览次数:1041

各学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以下称《通知》)要求,现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中国专利奖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项设置: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其中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

2.参评条件

专利须在20201231日前授权且维持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情况;

以“华南理工大学”为单独专利权人的参评专利不超过4项;建议以学校和企业为共同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参评专利需要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方可参评;

其他条件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cnipa.gov.cn)

3.推荐单位:参评专利均须通过推荐单位/推荐人推荐,推荐单位/推荐人包括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全国行业协会、两名院士、计划单列市等(见附件1),其中华南理工大学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以自荐2项。

4.校内组织申报流程

①拟参评专利发明人须在93日(周五)前到学校专利事务中心面谈,核查拟参评专利的有效性和实施应用效益情况。

②申报书初稿及相关附件须在917日(周五)前提交至专利事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遴选,确定学校单独专利权申报项目和由学校推荐项目。

5.申报材料要求: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由院士推荐的参评专利须附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由推荐单位推荐的参评专利须附推荐单位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6.材料报送

参评专利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推荐单位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由推荐单位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材料;

由院士、计划单列市等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审核和公示后,由省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材料。

7.专利事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卫娟、周立新;联系电话:8711350387113501

电子邮箱:zlswzx@scut.edu.cn

办公地址: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37号楼202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doc

附件2. 院士推荐意见书.doc.doc

附件3.推荐函.doc

附件4.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1年修订版).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