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度资助项目已经公布,请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根据《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附件2),填写项目计划书。现将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预算制,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批准资助额度,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各科目不设比例限制。在计划书填报阶段,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总额不应超过批准的直接费用预算总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总额及设备费如需调剂,应当按相关程序审批。
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附件3。
二、正文填写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4、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三、时间安排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于10月20日16:00前在ISIS系统中在线提交项目计划书,学校审核后提交基金委;
2、其他类型项目负责人,于10月21日16:00前在ISIS系统中在线提交项目计划书,学校审核后提交基金委;
3、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须双面打印计划书纸质版一式2份原件,左侧三钉装订,其中一份应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附在最后,与计划书装订在一起,并按要求签字;由二级单位于11月2日前统一盖章,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笃行楼中座910);
4、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5、项目负责人请随时留意ISIS系统中项目计划书的状态,若被退回,请及时修改提交,直至纸质版报送完毕。
四、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签订
凡是涉及经费转拨的合作研究的项目,均应签订正式的合作任务书,并在任务书中明确经费转拨相关事项。请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任务书(附件4),于11月5日前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签订手续,逾期将影响经费入账。
项目负责人凭合作协议方能完成经费转拨,转拨方式参照:http:/ist/2021/0511/c29303a429011/page.htm
联系人:
科学技术研究院:黄伟先、孙戈 87110629;jck@scut.edu.cn,笃行楼中座910B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王蔚,22236306分机8001,1号楼2楼综合办事大厅32号窗口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