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733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已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情请查看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3617401.html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概况

该专项分为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和海洋公共服务六大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类项目。详细内容和资助情况可查看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学校牵头限报3,重点项目应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进行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海洋公共服务专题除外)。一般项目鼓励实力较强的涉海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不超过3家。各方须进行实质性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对任务目标、专项资金分配、配套资金保障、考核责任、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

牵头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占比须不低于50%。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从事申请项目研究的,要求在申报书中书面承诺。自筹资金一般由参与单位企业配套,我校原则上不提供配套。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请遵照申报指南的要求。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意向: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119日周二下午5点前,请有意向牵头和参与申报的老师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在截止时间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因学校牵头有限项要求,如牵头申报项目数超项,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意向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汇总表、建议书和相关附件。申报函和汇总表由学校统一办理。确定推荐申报的老师,请于1116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中的建议书和相关附件(合作协议、自筹经费承诺函等)电子版打包以“XX 专题重点或一般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发送到高新科邮箱,纸版打印(A4幅面纸、4号仿宋体字,标题加黑)白色胶装成册,一式8份送至高新科。

3.注意事项: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中要求编写建议书和预算表,并签名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87110625

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1.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的通知

2.申报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