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的提交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已使用经费”栏目,项目负责人应待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办理完结后,再根据财务系统结果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存在外拨合作研究经费的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统计各合作单位已使用经费后,再汇总填报;如开支过慢,请说明原因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2、本年度进展报告仅填写2021年度成果,其他年度成果不得填写;
3、重要研究进展部分,应写明具体研究内容、实施过程的数据、实验现象结论等具体内容;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部分,如果没有,应填写“无”;
5、成果信息应填写完整,包括出版的年卷期页等,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在项目报告中使用,仅投稿的或仅接受的不需填报。
项目负责人应于校内截止时间2022年1月9日前在ISIS系统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
科研院,黄伟先,87110629
财务处,吴晖霞,22236306分机8002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