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的补充通知》(粤科函专字〔2020〕570号),已完成企业自主验收的项目,可申请省级课题立项确认,现转发相关通知如下:
一、 申请结项
项目完成且经过企业自主验收后,特派员可在华转网申请结项。结项申请需准备:
1.企业验收报告;
2.财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3.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案例;
4.项目中产出的研发成果证明等材料。
(详细流程请见链接:https://www.sctcc.cn/#/about_us/news/children/new?type=help&id=c60e8c4855d189eed80ccc8a168837de)
二、 申请省级课题立项确认
结项复审通过的项目,企业和科技特派员分别完成华转网平台的“问卷调研”后,企业可开始申请省级课题立项确认,提交研发项目立项申请书。
(详细流程请见链接:https://www.sctcc.cn/#/about_us/news/children/new?type=help&id=1bb55c18f79ea8eb5786aadf66f461da)
三、 截止时间
已完成企业自主验收的项目,可省级课题立项确认,申请时限截至2022年1月31日。申请省级课题立项确认材料的退补修改时限截至2022年2月28日24:00。
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可由企业和特派员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并经派出单位出具具体意见(延期申请提交时间要求同上)。省级课题立项申请前需完成项目验收,请企业至少提前一周在平台上完成验收申请。
四、 注意事项
1.完成省级课题立项确认、并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后,可凭相关材料申请校内立项;
2.申请结项和省级课题立项确认过程中,如需学校盖章,请带齐材料到2号楼911房办理。
五、 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与转化处科技开发与合作科 章文、李睿仪:020-87110537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的补充通知》原文: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82768.html)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