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1591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布局,引导高校面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技术,开展有组织科研,汇聚和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要,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拟在“十四五”期间组织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方向

2021年启动首批新建工作,重点在一些优先布局的方向进行新建,首批布局方向见附件1。

二、新建要求

1.新建实验室在满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中明确规定的新建条件的基础上,要坚持“四个面向”,按照“人才队伍实、目标任务实、物理空间实、条件保障实的总体要求进行实体化建设,打造有组织科研团队。实验室建设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科学发展前沿,突出交叉融合着力国家战略需求,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支撑着力人民生命健康需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着力地方尤其是中西部特色资源和发展需要支撑区域创新发展。

2.实验室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瞄准学校未来发展,结合实验室新建布局方向,提出实验室新建方案。实验室建设要坚决破除不良学术倾向,固定人员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平台重复。

三、有关要求

1.学校限推荐申报方案不超过2个,同一领域方向限推荐1个。

2.请认真编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并于2022年12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jdk@scut.edu.cn,逾期视为放弃校内遴选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忠阳、欧阳国桢 87111890

 

附件:

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首批申报重点研究方向.docx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x

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