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度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省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29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精神,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省科技厅、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与企业共同设立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省企联合基金。为做好2022年度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省企联合基金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经前期调研,围绕省企联合基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及相关产业核心技术中的科学问题,主要在以下领域征集项目指南建议:

(一)疾病发病机制及诊疗。包括病原微生物与疾病防控、肿瘤分子病理诊疗、出生缺陷遗传机理与诊疗、传染性疾病诊疗、心血管疾病诊疗、代谢疾病诊疗、疾病筛查与诊断等领域的研究。其中,疾病筛查与诊断领域仅面向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粤东西北地区高校直属医院征集。

(二)体外诊断。主要包括体外诊断创新技术研究。

(三)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研究。包括中药配方颗粒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评价标准及监测体系以及中药配方颗粒药效学的相关研究。

(四)生物材料与临床应用。包括生物材料与临床医学结合的相关研究。该领域仅面向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粤东西北地区高校直属医院征集。

(五)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包括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研究。

(六)智慧医学实验室。包括医学实验室信息模型与应用研究。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省企联合基金拟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拟支持50~10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拟支持10~40万元,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议人应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资历。面上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关研究经验。

(二)提交临床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的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建议单位应为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且具备与指南方向相同或相近的GCP备案专业资质。临床研究项目建议人应具备临床研究相应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GCP证书。

(三)项目应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要围绕迫切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解决思路,对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有效支撑。项目应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支撑。

(四)建议人应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提交指南建议,每个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提交后经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2325日至46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永灿, 87110629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省企(医药健康领域)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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