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 号),现就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可由学校直接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意向报送
1.填写简况表。拟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学院请于4月6日前填写申报简况表(附件1)发至adkjzhk@scut.edu.cn,以便科研院了解情况。 如已在科研院3月18日发布通知《关于征集2022年科技奖励项目的通知》中提交相关材料的,可不用再提交简况表。
(二)提名号发放
1.拟通过学校提名的项目请联系科研院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
2.拟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的人选,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被提名项目/人选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形式审查
请提名项目于5月9日前提交提名项目初稿,学校对其进行形式审查。
(四)提名公示
形式审查通过的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书面公示,合作单位公示需于5月12日前完成书面公示,并提交合作单位公示结果函,学校提名项目统一于5月12日公示。
(五)提名意见
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对所提名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名等级进行评价和提名,对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提名书》“提名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提名意见,由学院院长或科研副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adkjzhk@scut.edu.cn。
(六)材料提交。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4日17:00。正式提名书纸件连同有关附件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经审核之后装订成册并于5月26日前报送科研院。如有回避要求,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专用项目提交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87112726
邮箱:adkjzhk@scut.edu.cn
地址:笃行楼910B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docx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科研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