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华南工科〔2020〕3号)的要求,学校开展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获批立项及以前年度获批立项的未验收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延期验收申请。
二、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1、纸质版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验收报告》(详见通知附件,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并打印签字盖章,“项目决算表”须作为附件与《验收报告》装订在一起,同时须打印项目任务书,纸质版《验收报告》与项目任务书均需双面打印1式6份,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与转化处科技开发管理科(2号楼911房),纸质版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5月28日。
2、电子版材料提交:《验收报告》与项目任务书(均为word版即可)压缩后命名为“二级单位全称-项目类别-姓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果转化项目-张三),发送至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8日。
3、请项目负责人如期提交纸质版、电子版验收材料,验收形式及时间将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不得参加验收。
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产业化成果产出情况;知识产权申请及转化情况;公司或平台的经费、收入、运营、业绩情况;重大产学研项目开展情况;成果转化社会效益及行业影响情况;新增横向项目及经费情况;新增奖励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
注:其中“项目决算表”无需联系财务处,项目负责人可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带“华南理工大学”水印版。打印“项目决算表”具体操作为:财务处网站-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项目决算格式二-项目起始时间调整为2020年-决算模板选A13-打印;注意:导出再打印则无“华南理工大学”水印,必须直接打印才有水印。如对决算数据有疑问可联系22236306-8002吴老师。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章文、李睿仪,87110537
财务处联系人:吴老师 22236306-8002
材料提交地址:笃行楼9楼911房
邮箱:adkfk@scut.edu.cn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验收报告.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