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浏览次数:943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8205547.html),根据通知的要求,现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到期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部分20182019年度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部分2020年度农社项目等)(清单详见附件1)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流程及安排

 1.验收申请(6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出验收申请,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进入待验收评审环节。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

 2. 验收评审(630日前)。由项目组织验收单位(基础研究或一般项目类组织验收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重大重点类项目组织验收单位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其中由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负责组织验收的项目,原则上按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先后顺序分批安排验收,详情届时请查看评估中心通知;由学校负责组织验收的项目,具体按照科技局简政放权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验收评审。

 3.材料归档(验收后15工作日内)。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将项目电子验收书发回项目负责人盖章和存档。

  二、验收工作要求

1.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193号的要求,项目应在合同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的项目,市科技局实施强制终止。

2. 为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力度,请学院科研秘书做好项目验收的通知及督促工作,协助做好项目验收组织、评审及材料提交等工作。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沈伟晴

电话:8711062587113714

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1.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清单.xls

2.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docx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pdf

4.项目立项批文(请登录学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文档共享”下载)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6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