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项目“揭榜挂帅”遴选、资金动态化管理、成果创新性转化等新机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十四五”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十大主攻方向(以下简称“十大主攻方向”),制定了《“十四五”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十大主攻方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以下简称《项目榜单》)(粤农农函〔2022〕703号),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项目榜单》申报的项目名称包括:
(一)粤系种猪种质创制与产业化
(二)南美白对虾种质创制与产业化
(三)广东重要农作物功能基因挖掘与应用
(四)南方耕地土壤退化阻控技术
(五)农业农村“碳达峰”“碳中和”微生物组研发与应用技术
(六)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技术
(七)岭南特色水果智能采收技术
(八)岭南特色水果功能性研究与加工技术集成
(九)南药道地性高品质生产与功能开发技术
(十)重大动物疫病新型综合防控技术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只能为一家,必须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具有一级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十大主攻方向研究与推广2年以上。
2.每个申报单位作为牵头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项。
3.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主要实施单位,其实施项目所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占比应不低于30%。
4.鼓励牵头申报单位联合行业内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各类法人主体。
5.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广东。
6.若项目承担单位有自筹资金,需在提交申报书时同步提交自筹资金承诺函。
7.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应有主持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验,应具备实施项目的专业基础能力和协调能力,并对项目开展进行全流程实质性的统筹领导和实施,禁止出现挂名现象。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本项目研究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8.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广东省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9.已完成或借助其他财政资金正在开展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0.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突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签订“军令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对经费支出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法人责任。
(二)项目资金额度
1.项目实施期暂定为3年,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资助总额金额以主管单位测算核定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2.项目资金实施分批拨付,2022年每个榜单启动资金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按年度申请资金资助,主管单位在项目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依据项目支出进度和中期考核绩效完成情况,结合当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对项目资金安排实施“动态化管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受理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2022年7月13日下午17:00前,将:(1)项目申报书(设计深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基础性证明材料,见附件2);(2)其他附件材料,一式四份,交至科研院科技开发管理科(笃行楼中座911室),电子版打包发至adkfk@scut.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纸质版: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必须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必须包含材料目录;电子版:须为PDF格式,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分开发送,附件材料须包含目录。)
(二)华南理工大学作为牵头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项。若最终申报项目数超过两项,将由我院举行评审,择优推荐。
附件1:“十四五”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十大主攻方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x
科研院科技开发管理科联系人:章文、李睿仪87110537 ;adkfk@scut.edu.cn
(通知原文: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61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