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浏览次数:584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技局已发布“关于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情请查看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8516535.html。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申报人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申报人账号请见附件操作指南。

  二、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报本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到期未验”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25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在广州科技大脑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附件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需系统核实调取企业营业执照,附件上传经广州注册会计师电子报告中心(http://service.gzicpa.org.cn/)备案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注册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合作单位为企业且有有自筹经费投入,附件需上传企业盖章的自筹经费承诺函。

 (五)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四、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41日—2026331日,实施期限为3年。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8229:00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91917:00(学院科研秘书截止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87110625

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1.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专题现代农业方向项目申报指南.pdf

    2.合作协议(模板).docx

    3.广州科技大脑用户操作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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