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455

各学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以下称《通知》)要求,现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中国专利奖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项设置: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2.参评条件:

①专利须在2021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且维持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情况;

②以“华南理工大学”为单独专利权人的参评专利不超过4项;建议以学校和企业为共同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参评专利需要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方可参评;

③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④其他条件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http://www.cnipa.gov.cn/art/2022/9/2/art_394_178440.html

3.推荐单位:

参评专利均须通过推荐单位/推荐人推荐,推荐单位/推荐人包括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全国行业协会、两名院士、计划单列市等(见附件1),其中华南理工大学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以自荐2项。

4.校内组织申报流程:

①拟参评专利发明人须在99日(周五)前到学校知识产权处面谈,核查拟参评专利的有效性和实施应用效益情况。

②申报书初稿及相关附件须在923日(周五)前提交至知识产权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③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遴选,确定学校单独专利权申报项目和由学校推荐项目。

5.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 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由院士推荐的参评专利须附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由推荐单位推荐的参评专利须附推荐单位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6.材料报送:

①参评专利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②推荐单位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由推荐单位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材料;

③由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等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审核和公示后,由省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材料。

7.知识产权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戈、周立新;联系电话:87113501

电子邮箱:zlswzx@scut.edu.cn

办公地址: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37号楼202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docx

附件2.院士推荐意见书.docx

附件3.推荐函.docx

附件4.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2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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