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877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已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情请查看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4010537.html,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设置

此次专项分为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6个专题,每个专题分别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各单位限项申报,高等院校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项,同一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只可领衔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重点项目应由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进行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海洋公共服务专题除外)。一般项目鼓励实力较强的涉海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不超过3家。各方须进行实质性合作,签订合作协议。

申报单位应具有申报项目所必须的设施、技术及人员条件,内部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最终财政资金补助额度小于申报资金时,承诺并证明能够自行解决项目所需资金缺口。

2.牵头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占比须不低于50%除海洋公共服务外,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非财政资金),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项目立项后,自筹经费与本财政专项资金一并纳入管理。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函(由学校科研院统一办理);

2)项目申报建议书(详见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如:合作协议,合作企业有自筹经费需出具加盖公章的自筹经费承诺函等。


三、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916日前,将附件中1项目申报函和附件3申报汇总表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学校评审后确定申报名额,请申报人于926日下班前将项目建议书和附件电子版以“XX 专题重点/一般项目+学院+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打包发送到高新科邮箱,纸版一式8份双面打印白色胶装,盖章后送到科研院高新科(笃行楼910)。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87110625

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附件1 项目申报函.docx

    附件2 申报建议书.docx

    申报汇总表-华南理工大学.docx

                                                      科研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