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已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详情见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20800.html。请积极组织优势力量进行申报,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8日17:00(学院科研秘书截止提交)。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建立账号。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
(二)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三)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
(四)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包括牵头与合作申报),填写附件中申报意向表,于10月14日前发送到学校科技处高新科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邮箱:adgxk@scut.edu.cn
电话:8711062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