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2165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详见科技厅网站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45533.html。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2022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7.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二、申报方式

(一) 请有意牵头或参与项目的申报人填报《广东省粤港澳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4)并发送至科研院高新科联系邮箱。

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三)平台注册。项目主要负责人从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四)网上申报时间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2023年1月13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17:00。

(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锦才/沈伟晴

联系电话:87113714

联系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

1. 2023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pdf

2. 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清单.pdf

3.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pdf  

4. 广东省项目意向征集表.xlsx                      

科研院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