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资助期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决算等结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进度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自查本年度资助期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进度,原则上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时,项目经费使用执行率应超过50%。
项目负责人查询经费使用进度的方法请参考附件1,经费使用执行率=支出总金额/项目总金额×100%。
本年度资助期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将发至依托学院。
二、预算调剂相关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实际需要,预计各类支出(有合作单位的,需合并合作单位的各类支出),若预计支出将超出预算,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及时办理预算调剂手续,避免结题时各类支出的结余数出现负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对于目前所有在研及新批准的预算制项目,将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给依托单位,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因此,对于仅“业务费”和“劳务费”相互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自主调剂,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不涉及设备费)》(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即可;对于涉及“设备费”调剂的,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31日前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涉及设备费)》(附件3),与合同任务书的封面页、合同预算页一起交给财务处科研经费办王蔚老师(1号楼二楼26号窗)审核。
三、合作单位资金转拨要求
项目任务书内有合作单位的需及时向合作单位转拨项目资金,请项目负责人自查名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确保及时转拨合作单位项目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研究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提前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相关内容及要求(可参考科研院主页《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无关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报告;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计划书关于研究计划执行进展、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研究成果等要求,整体执行较慢或未完成研究目标的,要切实加快研究进度,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
五、学院事项
项目依托学院应高度重视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及时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提醒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2.华南理工大学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不涉及设备费).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