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征集综合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542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已发布关于征集综合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详情请查看http://slt.gd.gov.cn/tz8726/content/post_4405779.html,现就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职能任务

  综合专家库对广东省水利厅机关处室和直属(直管)单位现有各业务专项专家库进行整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在水利行业范围内广泛征集各专业、各领域专家,向广东省水利厅机关处室和直属(直管)单位以及行业相关部门开放,对广东省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工程造价定额、智慧水利建设等工作的政策研究、技术审查、技术咨询、项目稽察、质量安全巡查、科技评价、科普宣传、培训授课等提供专家智库支撑。

二、专业分类

  (一)水文水资源规划类:水利水电规划、水文水资源、工程水文、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地下水等;

  (二)勘测类:工程地质、水工环地质、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工程等;

  (三)水利工程类: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力机械、水利机电、金属结构、电气、消防节能、施工、安全与卫生、水土保持、安全监测、工程造价、水工材料等;

  (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类: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节水管理、科技管理、公共管理、档案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等;

  (五)水利经济类:水利经济、财务管理、水利投融资等;

  (六)水利工程交叉学科类:BIM、信息技术、智慧水利、水生态、风景园林、农业水利工程、城乡规划等;

  (七)水利史水文化:传统水利工程、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等;

  (八)其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等。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水利行业及相关领域建设事业作奉献。

  (二)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意识形态观念和保密意识,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三)须为长期从事水利相关行业科学技术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3年,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教学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四)熟悉水利相关领域研究发展状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资深专家除外),接受专家信用管理,具有参与咨询、评审、授课等活动的意愿及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以下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1.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广东省政府特聘专家;

3. 广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4. 广东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 其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称号的专家。

四、专家库管理

  广东省水利厅负责专家库组建和管理,广东省水利学会负责专家库日常维护工作。专家库征集工作每年定期组织集中推荐一次,集中推荐截止后,如有需补充推荐的专家可按有关要求申请入库。在库专家因工作调整、职务变化等情况专家信息变动的,本人应及时联系广东省水利学会进行更新。

五、入库程序及要求

  申报人请填写《广东省水利厅综合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附彩色照片并签名盖章)和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以及有关执业资格证件的扫描件(无需附相关业绩证明及荣誉证明)将申请表和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Wordexcel版以及签名盖章扫描PDF,加上证明材料扫描PDF版打包,以“水利厅综合专家-学院-姓名”命名发至电子邮箱adgxk@scut.edu.cn,截止时间为510日,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水利厅联系人:赵蓁蓁、郑晓玲、罗琴 020-38356333020-38356009020-38356087

学校科研院高新科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87110625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综合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

       2:广东省水利厅综合专家库入库信息汇总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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