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在2021年继续开展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相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青年科学奖3项、教育教学奖2项。
二、申请人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有关要求及申请程序
1.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每单位不超过1人。
2.被推荐人认真阅读《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表》(附件2)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表》(附件3)。
各相关单位于5月17日17:30前报送推荐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青年科学奖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笃行楼910室),教育教学奖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笃行楼北3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相关邮箱。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pj.cutech.edu.cn/fytef),完成个人填报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杨军,87112726,xueshu@scut.edu.cn
教务处联系人:吴昭,87110720,cfd@scut.edu.cn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