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 年广东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果集成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2〕1202号)转发如下,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如有疑问请咨询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开发管理科章文、李睿仪,020-87110537)
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推进科技计 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科技助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现开展 2023年广东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果集成示范项目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粤东西北12市及肇庆市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与农业科技需求、以及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遴选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具有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及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成果,通过产学研合作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科技计划成果在粤东西北国家和省农业科技园区、涉农县区及国家创新型县市落地实施,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带动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群众增收致富。加快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落地转化和示范推广,推动地方农村一、二、三产业升级,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数量及支持强度。
1.粤东西北12市及肇庆市。每个地级市推荐不超过6项,推荐项目申请财政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落地实施地点 重点在国家、省农业科技园区、广东省内涉农县区,向革命老区、 原中央苏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2.国家创新型县(市)。 湛江廉江、肇庆四会、江门台山,每个国家创新型县(市)推荐不超过3项,推荐项目申请财政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200 万元/项。
(二)申报单位及知识产权。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创新主体,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符 合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牵头申报单位可不限于当地创新主体,但项目应确保在当地落地实施。
2.知识产权:转化的成果来源清晰,知识产权明确;实施后知识产权归属协商一致。
(三)实施周期及考核。
项目应注重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通过产学研联合实施,实施结束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地方带动作用明显,项目周期2-3 年。按照科技计划项目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三、其他要求
(一)请相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组织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各地级市推荐项目,落地实施所在县区不重复。 推荐后可适时通知推荐项目填报预备申报材料。
(二)相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创性型县(市)加强与科技计划成果对接(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成果目录可联系各市科技局),认真研究筛选可在所属县域转化实施,与主导产业适配,促进产业振兴和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项目,省市县联动协助项目实施见成效。
(三)省科技厅将根据本次项目征集入库情况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项目采取“定额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支持。
四、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请各有关市科技局于9 月15日前,将项目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1)、项目概况(附件2)的电子版(Word 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联系邮箱,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二)报送地点: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 号,邮编:510033)。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李洁儒、石慧芳,020-83163434、83163281;
(二)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叶毓峰,020-83163906
(三)联系邮箱:skjt_yeyf@gd.gov.cn
附件1:2023年广东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果集成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项目预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可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