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1、填报步骤(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先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再选择在研项目填写项目进展,按系统指引添加项目成果,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进展报告。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2022年新获批基金项目无需填写进展报告。
2、“项目基本信息”部分:由系统自动生成,不能修改。“已使用直接经费”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财务系统的数据填报(查询流程见附件2),确保数据准确。如存在外拨合作研究经费的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获取各合作单位已使用直接费用的数据后,再汇总填报;如有未冲销的暂付款,需将暂付款报账后再填报。
3、“重要研究进展”部分:应写明具体研究内容、实施过程的数据、实验现象结论等具体内容;不需列入成果信息,成果仅需在研究成果目录中列出即可。
4、“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部分: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部分: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果没有,应填写“无”。若通过财务处审批后进行过预算调整的,请予以说明。
6、“研究成果”部分:本年度进展报告成果中只填写2022年新获得的科研成果,往年已填写过的成果不用重复录入。成果信息应填写完整,包括出版的年卷期页等,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在项目报告中使用,仅投稿的或仅接受的(已被录用的除外)不需填报;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的研究成果,以及与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7、“附件”部分: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文件。进展报告中“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只能输入文字信息,如有图片、表格、公式类信息请通过附件上传。
8、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学院事项
请相关学院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查询本学院应填写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提交后,请学院按要求审核进展报告(学院审核通过须勾选该项目并点击上方的“二级单位审核”标识)。
请项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再提交进展报告,确有问题需退回的,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
进展报告提交和学院审核工作需在2022年12月30日17:00前完成。
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曾瑜萱 87110629、13242701304 ,黄永灿 15018726713,jck@scut.edu.cn;
财务处:吴晖霞 22236306
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