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立项的2021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将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简政放权改革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规定,现开展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流程及安排
1.提交验收申请(3月22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交验收申请,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进入待验收评审环节。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
学院审核注意事项:系统验收材料是否齐全,材料清单请查看附件2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其中合同书、下达文件、工作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需由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系统下载后,到财务处科研经费办公室加盖“科研项目决算专用章”)、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为必须材料。
2.验收评审(3月31日前)。由学校委托各二级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需三位技术专家(校外单位且不同单位,副高及以上职称)评审,提交的材料包括:专家信息表(excel可编辑版)、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word可编辑版和专家签名后的pdf扫描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学院汇总所有项目材料后打包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adgxk@scut.edu.cn。
3.材料归档(完成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验收后,学校将项目电子验收书发回各二级单位,各单位按照验收材料清单办理盖章和存档。
二、验收材料要求
1. 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包括的材料请查看附件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表中*号标注栏目为必须提供材料,其中经费决算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等请提前准备后附件上传。
2. 为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力度,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做好项目验收的通知及督促工作,协助做好项目验收组织、评审及材料提交等工作。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沈伟晴
电话:87110625,87113714
邮箱:adgxk@scut.edu.cn
4.项目立项批文(可在学校科研系统文档共享栏目下载)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