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科〔2023〕33号)相关规定,学校组织集中开展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验收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采用现场答辩验收的方式。具体如下:
1、纸质版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验收报告》(详见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并打印签字盖章,“项目决算表”须作为附件与《验收报告》装订在一起,同时须打印项目任务书,纸质版《验收报告》与项目任务书均需双面打印1式6份,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与转化处科技开发管理科(笃行楼911房原野老师),纸质版材料收取截至时间为5月22日。
2、电子版材料提交:《验收报告》与项目任务书(均为word版即可)压缩后命名为“二级单位全称-项目类别-姓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果转化项目-张三),发送至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验收报告及项目任务书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3、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验收评审答辩会,对每个项目进行评价,答辩会采取ppt答辩形式,现场讲解7分钟,答疑时间3分钟,答辩会举行时间为5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纸件验收报告及任务书的,不得参加验收。
4、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2指引,在学校科研系统中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项申请,需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再由科研院审核。项目状态变更为“验收”则为审核通过;若不同意,则退回所在二级单位。
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产业化成果产出情况;知识产权申请及转化情况;公司或平台的经费、收入、运营、业绩情况;重大产学研项目开展情况;成果转化社会效益及行业影响情况;新增横向项目及经费情况;新增奖励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
注:其中“项目决算表”无需联系财务处,项目负责人可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带“华南理工大学”水印版。“项目决算表”具体操作为:财务处网站-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项目决算格式二-项目起始时间调整为2018年-决算模板选A13-打印;注意:导出再打印则无“华南理工大学”水印,必须直接打印才有水印。如对决算数据有疑问可联系22236306-8002吴老师。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原野、章文,87110537;
财务处联系人:吴老师22236306-8002
材料提交地址:笃行楼9楼911房。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验收报告.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