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推进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强化我省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2—2026年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由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并称“推荐单位”)推荐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可申报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20日为网络申报期。申报单位于2022年2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地图管理平台(http://kpjd.gdsta.cn/或http://120.78.12.152/)进行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需提交《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资源(产品)申报表》《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格》和能证明所填报数据、信息真实性的相关佐证材料(可参考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所列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与所填数据和信息相关的部分,并将有关内容着重标出)。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档上传,并同时上传《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资源(产品)申报表》《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格》WORD版。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所有材料,内容需与网络申报完全一致,一式1份,签章齐全后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
2.推荐。由学校统一组织推荐。
3.审核与命名。省科协、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2-2026年。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推荐单位,按照《办法》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 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地区和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品牌的影响力。
(三)已超出有效期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四)新申报单位自行在注册账号后进行网络申报。超出有效期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使用已有账号登录平台后进行网络申报。已有平台账号的推荐单位使用现有账号登录平台进行推荐;没有账号的推荐单位填写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单位回执(附件1)发送至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申请管理账号后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过萍
联系电话:87110708
邮箱:kexie@scut.edu.cn
(二)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李殷
联系电话:13632383748
邮箱:3640688@qq.com
(三)省科协科普部:王丽文
联系电话:020-83545169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省科协
(四)省科技厅引智处:夏兴林
联系电话:020-83163913
附件:1.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回执.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