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顺德创新园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顺德创新园区入驻企业和扶持项目(平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科园顺〔2018〕2号)及相关规定,顺德创新园区近期将对前期资助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期考核对象为华工丽颜(广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优算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
结题验收对象为广东宝福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
二、提交的资料范围
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至2022年7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项目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均以项目合同书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已拨付经费使用情况等。其中,项目结题验收经费使用情况须进行专项审计。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中期考核:
1.综合评分达75分及以上的企业,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考核意见书下达后,可提交经费拨付申请至园区。
本次考核低于75分的企业,请根据项目考核意见书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整改达标后且综合评分达75分及以上,方可申请剩余资金的拨付。
2.园区在收到企业经费申请后,综合企业入园协议履约情况(资金、人员到位等情况),再对剩余资金予以拨付。
(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根据《顺德创新园区入驻企业和扶持项目(平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科园顺〔2018〕2号),项目完成度在80%或以上的,较好地完成项目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和技术、经济、成果等指标,经费落实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规的项目,为验收通过。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其中项目完成度达到或超过90%的,评为良好,完成指标的120%为优秀。
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通过:
1.财务验收未通过;
2.总体上完成合同任务及指标不到80%的;
3.提供虚假文件资料及数据的;
4.专家组评审认为项目进展与预期成果差距较大的;
5.其他不应通过验收的情况。
五、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中期考核的纸质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或项目结题验收的纸质材料(项目验收书一式7份、装订成册,附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至顺德创新园区310房产业发展部,各企业现场考核座谈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材料发送至scutkjy@163.com。
中期考核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一、附件二;结题验收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三、附件四。
六、其他
其他企业,若经评估后也达到中期考核/验收标准的,也可一并提交材料。
七、联系方式
顺德创新园区产业发展部杨静宜,财务室罗冬梅;
联系电话:0757-29391319。
附件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中期考核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docx
附件三: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顺德创新园区科技成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指引.docx
附件四: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顺德创新园区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docx
佛山市顺德华工科技园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